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十二

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十二尊者世亲造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分别世品第三之五如是已约踰缮那等。辩器世间身量差别。约年等辩寿量有殊。二量不同未说应说。此二建立无不依名。前二及名未详极少。今应..

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十二

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十二尊者世亲造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分别世品第三之五如是已约踰缮那等。辩器世间身量差别。约年等辩寿量有殊。二量不同未说应说。此二建立无不依名。前二及名未详极少。今应..

假实

“假”与“实”之并称。又称虚假真实。如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三十二就“极微”举出实、假二种极微,实极微,系指极微所形成色等之自相,于和集之位为现量所得者;假极微,乃依分析而为比量所知者..

假实

“假”与“实”之并称。又称虚假真实。如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三十二就“极微”举出实、假二种极微,实极微,系指极微所形成色等之自相,于和集之位为现量所得者;假极微,乃依分析而为比量所知者..

能立法不成过

因明用语。能立法不成,梵语sādhana-dharmāsiddha。因明三十三过中,似同法喻五过之一。乃因喻不成就因义之过失。即于因明论证之“合作法”时,于同喻中缺乏因同品,能立之因不能成立之过失。..

能立法不成过

因明用语。能立法不成,梵语sādhana-dharmāsiddha。因明三十三过中,似同法喻五过之一。乃因喻不成就因义之过失。即于因明论证之“合作法”时,于同喻中缺乏因同品,能立之因不能成立之过失。..

微聚

谓极小之色聚。欲界之物质中最单纯者为能生之地、水、火、风四大极微,与所造之色、香、味、触四境(声,有无不定,故除之)极微等八种极微,必以聚合俱生为法,盖无单一极微而生之物。故谓最小..

微聚

谓极小之色聚。欲界之物质中最单纯者为能生之地、水、火、风四大极微,与所造之色、香、味、触四境(声,有无不定,故除之)极微等八种极微,必以聚合俱生为法,盖无单一极微而生之物。故谓最小..

微尘

梵语anu-raja 或 anu-rajas,巴利语同。音译阿拏、阿耨。单称微、尘。即眼根所取最微细之色量。极微,为俱舍论卷十、卷十二所说色法存在之最小单位。以一极微为中心,四方上下聚集同一极微而成..

微尘

梵语anu-raja 或 anu-rajas,巴利语同。音译阿拏、阿耨。单称微、尘。即眼根所取最微细之色量。极微,为俱舍论卷十、卷十二所说色法存在之最小单位。以一极微为中心,四方上下聚集同一极微而成..

极微分不分

三位极微中第二位色聚之微。大小乘各有异说,小乘以分析之极为极微,至于极微,则无可分上下左右方角等部分,称为极微无方分。若更欲分析之,则唯以意识之观慧,于一极微中分别有能造之四大,与..

极微分不分

三位极微中第二位色聚之微。大小乘各有异说,小乘以分析之极为极微,至于极微,则无可分上下左右方角等部分,称为极微无方分。若更欲分析之,则唯以意识之观慧,于一极微中分别有能造之四大,与..

极微

梵语paramānu。又作极微尘、极细尘。旧译邻虚。物质(色法)分析至极小不可分之单位,称极微。依俱舍论卷十二谓,以一极微为中心,集合上、下及四方等六方之极微而成一团,称作“微”,又称“..

极微

梵语paramānu。又作极微尘、极细尘。旧译邻虚。物质(色法)分析至极小不可分之单位,称极微。依俱舍论卷十二谓,以一极微为中心,集合上、下及四方等六方之极微而成一团,称作“微”,又称“..

微聚

(术语)色聚之极小者。盖无单一极微而生之物,欲界之物质,其最为单纯者,为能生之地水火风四大极微,与所造之色香味触四境(声,有无不定,故除之),极微等八种之极微,必以聚合俱生为法。因..

微聚

(术语)色聚之极小者。盖无单一极微而生之物,欲界之物质,其最为单纯者,为能生之地水火风四大极微,与所造之色香味触四境(声,有无不定,故除之),极微等八种之极微,必以聚合俱生为法。因..

微尘

(术语)色体之极少为极微,七倍极微,为微尘。七倍微尘,为金尘。金尘者,得游履金中之间隙也。俱舍论十二曰:七极微为一微量,积微至七为一金尘。..

微尘

(术语)色体之极少为极微,七倍极微,为微尘。七倍微尘,为金尘。金尘者,得游履金中之间隙也。俱舍论十二曰:七极微为一微量,积微至七为一金尘。..

微微心

(术语)入灭尽定前刹那极微细之心也。

微微心

(术语)入灭尽定前刹那极微细之心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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